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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淦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咸宁市淦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已由咸安区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淦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咸宁市淦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分流供水渠、堤岸综合整治、橡胶坝工程等。 建设地点为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沿河村、魏家湾,计划工期6个月。 本工程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分流供水渠工程; 第二标段:堤岸综合整治工程; 第三标段:堤岸综合整治工程; 第四标段:橡胶坝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申请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⑶近三年内(2005年9月至2008年9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3项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第四标段橡胶坝工程的申请人至少承接过一项橡胶坝工程。 ⑷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⑸外省投标企业须按照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企业信誉登记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建函[2007]637号)要求,签署了《承诺书》后方可参与投标。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四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于2008年9月18日至2008年9月2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咸宁大道208号(咸宁市体育馆对面)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除可采用上述规定的方式外,还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首先从招标代理人网站长宁招标网(www.cnztb.net)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并加盖公章后传真给招标代理人(注意报名表上必须填写上可靠的邮箱地址),招标代理人收到传真后将资格预审文件的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即可据此制作资格预审申请书。 报名表上注明需要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寄费)50元;招标代理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申请人于招标代理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首先交纳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后方能进行资格审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08年9月25日上午8:00-9:00,地点: 咸宁市咸宁大道246号(防汛通信大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咸宁水利网》和《咸宁长宁招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咸宁市淦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 招标代理机构: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项目部 地 址:咸安区水利局 地 址: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咸宁大道208号(咸宁市体育馆对面) 邮 编:437000 邮 编:437100 联系人:欧阳辉明 联 系 人:邢光 电 话:13997522851 电 话:0715-8111106 传 真: 传 真:0715-8111109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mail@cnztb.net 网 址: 网 址:www.cnztb.net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大商城信用社 账 号: 账 号:200153775810018
200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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