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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投资崇阳县沙坪等二个镇、桂花泉镇、路口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级投资崇阳县沙坪等二个镇、桂花泉镇、路口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已由省国土资源厅以“鄂土资批[2008]4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阳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招标人为崇阳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 (1)省级投资崇阳县沙坪等二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 沙坪一标,标段面积2565.44亩,投资金额380万; 沙坪二标,标段面积2817.35亩,投资金额420万; (2)省级投资崇阳县桂花泉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 桂花泉三标,标段面积2757.37亩,投资金额410万; 桂花泉四标,标段面积3888.46亩,投资金额580万; (3)省级投资崇阳县路口镇低丘岗地改造项目, 路口五标,标段面积2227.53亩,投资金额330万 路口六标,标段面积2954.29亩,投资金额440万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工程。 建设地点为崇阳县沙坪等二个镇、桂花泉镇、路口镇,计划工期100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通过的施工企业。 4.资格审查及报名 4.1投标资格审查及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三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必须能够证明已注册在本单位) 6、银行出具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户名、账号证明,加盖银行公章(原件); 7、报名时必须是企业资质证书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个人中的一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报名 8、已经入围参加省级投资崇阳县青山镇、白霓镇、肖岭乡、铜钟乡低丘岗地改造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不能报名。 4.2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实和登记,并提供复印件壹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4.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报名,报名费叁佰元整。 资格审查及报名的地点:崇阳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一楼)。 资格审查及报名的时间:200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5.投标须知 5.1 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竞标。 5.2 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失去投标或中标资格,由此导致的损失及其他后果由该投标单位负责。 5.3 本次报名将不分项目进行,投标人必须在2008年10月26日下午17:30以前提交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视为放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转出的户名、帐号必须与报名资料中提供的银行出具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户名、账号一致,崇阳县土地整理中心以银行到帐回执为准予以确认。确认后才能参加入围抽签和标段抽签。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将直接汇到以上单位名称和账号。 收款人全称:崇阳县土地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省崇阳县工行营业室 帐号: 1818030129200026668 5.4 本次招标的每标段投标家数按不超过5家确定,如投标单位报名总数超过30家,将采用随机抽签确定入围单位。本工程将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各投标人所投标段。 5.5 抽签时间定于2008年10月31日上午9:30(逾期视为放弃)在崇阳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一楼)举行。 5.6 抽签及开标需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亲自参加,否则视为弃权。 5.7若投标人参与抽取标段程序获得投标资格后,不购买招标文件,不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将承担招标人的损失人民币伍万元,此款将在投标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5.8 投标人参加抽签确定所投标段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发售时间:定于2008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发售地点:崇阳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一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咸宁市国土资源局网》和《咸宁长宁招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阳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崇阳县天城镇城北新区 联系人:孙淼春 联系电话: 0715-3327325; 传真:0715-3325378 招标代理:咸宁市长宁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208号 联系人:胡秋君 联系电话:0715-8111102 传真:0715-8111109
2008 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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